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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請班級數達 24 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至少薦送 1 件; 23 班(含)以下,亦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
三、甄選類別:分為「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2 類。
四、收件截止日: 115 年8 月 31 日止。
五、報名方式:採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上傳(編號第 23679 號)暨紙本送達方式,請確認 2 步驟都完成,方為報名成功。
六、本案獎勵方式、作品規格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
七、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陳彥蓉,電話 2991111 轉 7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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