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化國民中學10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國文科
代理職缺:留職停薪
正取名額:1名
備取名額:1名
聘期:104/3/25-104/7/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一、時間:
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104年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3月1日(星期日)下午17時。
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104年3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3月3日(星期二)下午17時。
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104年3月4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3月5日(星期四)下午17時。
二、方式: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三、簡章表件:相關表件於報名時由學校提供。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nhjh.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104年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3月1日(星期日)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104年3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3月3日(星期二)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104年3月4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3月5日(星期四)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或人事室,電話:06-5771105轉11或13。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報名現場填發)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2張。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書。
四、方式:採郵寄報名。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104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104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104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8時30分親自至本校教導處(或人事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 自行選定。
(二)時間:每人10-15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學實務、班級經營、教育專業知識、教室管理、個人教學檔案等為範圍,請自備簡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以3頁為限。
(二)時間:每人10-15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104年3月2日(星期一)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104年3月4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104年3月6日(星期五)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104年3月6日(星期五)。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104年3月3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104年3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104年3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成績通知單正本(影印本不受理),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複查成績每次100元【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3月3日中午12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3月5日中午12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3月9日中午12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4年3月10日止。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nhjh.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5771105(教導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5771105(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5771105(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