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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9-05 | 點閱數: 984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06 年度學校家庭教育輔導小組運作
4-4-3.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計畫(國中組)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並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楠西國中
三、辦理方式:
(一)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5 班學校各類最多請送 10 件; 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超過件數依據送件清單順序取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送件組別:
1.平面設計:國中 7-9 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2.小書繪本類:國中 7-9 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四、送件時間及方式:
(一)送件時間: 106 年 9 月 4 日(一)至 15 日(五)上班時間 8 : 00-16 : 00 送(寄)達楠西國中(715 楠西區中興路 107 號),信封註明主題創作;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9 月 4 日(一)至 15 日(五)至校園活動報名平台http://apply.tn.edu.tw上網報名填寫 106 年度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才算完成報名流程。
(三)報名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安定國小張智傑主任 5922024 轉 840 ,網路電話 27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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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06 學年度為主。
六、規格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1.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 50 字為限(可注音或英
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2.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3.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
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
印。
4.作品完成,於報名期間至校園平台報名系統http://apply.tn.edu.tw
填寫完資料後,需下載「個別報名表」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
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1.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
或電腦印製。
2.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
(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
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
並妥為裝訂。
3.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
書背等。
4.作品完成,於報名期間至校園平台報名系統http://apply.tn.edu.tw
填寫完資料後,需下載「個別報名表」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
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七、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 50﹪,創意 30﹪,表現手法 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入選若干名,特優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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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入選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等嘉獎壹次,甲等
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 1 位指導老師及 1 位參賽學生, 1 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
皆入選時,限敘獎 1 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入選件數視參賽件數
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六)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擇優作品印製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八、退件與附則:
(一)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由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
未於時間內領回者,則視同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二)附則
1.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
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
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
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九、成果展示:於永華市政中心及民治市政中心,時間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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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ㄛ ˋ ㄈㄨ ˇ ㄔㄣ ˊ ㄓㄡ   
釜,鍋;比喻下定決心 ,只以一次機會就達到成功的目標,絕不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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