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注意事項」辦理暨本局 111 年 7 月 19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0919961 號函續辦。
二、依據前開注意事項第 6 點第 1 款第 2 目規定,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接受十八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旨案研習尚有名額,請貴校鼓勵欲擔任學習扶助之授課教師踴躍報名,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1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市六甲國民中學。
(三)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前至網址: https://forms.gle/sADKnZBMSunbQhmp6 報名。
三、請貴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