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中小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建議措施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10 年 1 月 8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91523085 號函諒達。
二、旨揭建議措施意指五至九年級每年級建議一節以 PBL 專題式學習模式設計與實施,請參照附件 1(表一)之課程規劃節數表格,合先敘明。
三、考量各校課程發展能量不同,依據本市新課綱校訂課程之落實進程請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110 學年度課程計畫時,國小五、六及國中九年級彈性課程每周一節以 PBL 專題式學習模式設計與實施。國中七、八年級依各校執行狀況,可於明年逐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