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化國民中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備)取名額及聘期
科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與備註 |
地理 |
懸缺 |
1 |
1 |
一、108/8/30-109/7/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二、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實際需求,進行排課及兼任行政職務分配。能協助管理住宿生,具住宿條件;時間上可協助夜間或假日輔導,協助指導學生課業。 |
音樂 |
增置專長缺 |
1 |
1 |
一、108/8/30-109/7/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二、與龍崎國中共聘。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4日(星期日)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8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方式:
(一)本校網站(http://www.nhjh.tn.edu.tw/)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 )
(三)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三、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www.nhjh.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 |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4日(星期日)下午17時 |
第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時 |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或人事室。電話:06-5771105轉13。
三、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
四、報名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一份。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四)甄選類科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書。
(五)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應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 |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8月5日 (星期一)上午10時起 |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 |
二、甄選地點:臺南市立南化國民中學(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27號)
三、應試人員請於上午9時30分親自至本校教導處(或人事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
甄選科別 |
教材範圍內容 |
備註 |
社會 |
(康軒版,年級、單元自選) |
現場不提供多媒體教學設備,考生請自備。 |
音樂 |
(翰林版,年級、單元自選) |
現場不提供多媒體教學設備,考生請自備。 |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四)現場不提供課本。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學實務、班級經營、教育專業知識、教室管理、個人教學檔案等為範圍,請自備簡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以3頁為限。
(二)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甄選作業完成後,由甄選委員會將甄選合格人名單及甄選結果提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提請校長同意後於下列規定時間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1次甄選 結果公告 |
108年7月31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2次甄選 結果公告 |
108年8月5日(星期一)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3次甄選 結果公告 |
108年8月13日(星期二)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當日公告,並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止 |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止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成績通知單正本(影印本不受理),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複查成績每次100元【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期限內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8年8月31日止。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www.nhjh.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
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
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
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
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6-5771105#18。申訴信箱:臺南市立南化國民中學
人事室(71642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27號)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5771105#13 (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5771105#13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